逆權侵佔 專題講座 免費網上 講座
日期 : 2024 年 7 月 10日 (星期三)
時間 : 3:30 PM 至 4: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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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可姑息別人侵佔自己之土地?
2024年1月19日
逆權侵佔是一種很特別的法例,它可容許一位和閣下沒有關係的人士,從閣下手中得到業權。如先前提及,一般取得逆權侵佔之法就是通過圍封佔領,累積足夠年數就在法律上有權力凌駕註冊業主的能力。
但是,如見到有人佔領了自己的土地,是否即時大張旗鼓去作出行動,去向其發出信件,要求其立即離開,宣示自己的主權?以求打斷其不被反對的佔領時段。
這是不智的,因這樣做閣下完全沒有去了解或探究對方在法律上已得了的地位。
如果對方已在閣下不反對的佔領下佔領了足夠的時限,閣下出的信件也未必能去改變此。反而,閣下信中要求的將會進行法律程序申命令迫其遷離會可使佔領者更加去了解自己的法律地位(如去尋求法律意見),如了解自己地位之後便反而去法院申逆權侵佔之命令,和閣下「去搶土地」。
反而,應儘快可去找律師聯絡。提供自己所知其侵領證據,和在律師協助,取得地政署多年證據(如航拍圖),去實實在在了解佔領者之法律地位,採取適切的行動,這可以是消極的待佔領者離世(如知其沒有後),也可以另一理由去進迫,如出信確立其佔領關係,如申明居住是由閣下或閣下祖先批准而非他自取,以另一方式去否定其佔領權,進行正式開展法律行動或和佔領者不損害權益商議以取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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