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债务(1)
2018年1月15日
在香港,当处理平民之间的诉讼时,其中一个焦点是赢倒对方的机会,另一个焦点是你能否追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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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诉讼的人往往会失去对此的关注,直到后期阶段。原因是人们因为对另一人的侵权感不平而起诉诉讼。另一种情况是,人们可能只关心案件的胜利,以及法院在多大程度上允许对方,但是忽略判决是否可以真正引致支票存入银行账户。 |
在某些情况下, 当参与者开始感到解决律师账单的压力的时候,他开始关注上述情况,而案件离审仍有一些距离。这可能导致参与者开始对他的律师“收费太多”觉得不满,而诉讼的果实尚未实现。在许多这样的情况下,遗憾地,一些胜算高的案件往往被迫停止或以较差的条件解决。 |
此外,在其他情况下,当参与者意识到诉讼产生的法律费用的金额远远大于索赔金额,他开始对诉讼感到不平。需要拥有多年资历的大律师参与在复杂的法律诉讼并不奇怪。 |
鉴于上述情况,将在初步阶段与客户进行讨论,以引起他们对财务问题的理解。这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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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述考虑,即使追讨的机率和百分比可能不高,参与者仍可继续诉讼。 |
这可能发生在公司客户。我们并不意味着该公司是富有的,并且可以毫无限制地花费尽可能多的钱。我们了解到,这些客户已经计算了该诉讼以外的利益,以增强他们做出这样的商业决定。 |
两个主要的情况是:(1)他们进行诉讼来保护他们的业务,并警告其他潜在的侵权者(例如知识产权诉讼)和(2)他们为整个企业的声誉受到损害而诉诸诉讼(例如人身伤害针对产品供货商的法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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