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逆權侵佔的抉擇
2021年1月20日
申請逆權侵佔,取代登記業主的權利,其實不是只需申請這麼簡單。 |
其實,由頭到尾,都是一個訴訟,你做原告人,登記業主是被告人。 |
你的申請,法庭文件,是要被派送給被告人的。 |
上佳情況,土地或因太偏遠,在原業主去世後,其後人也忘記了該土地的存在,這樣便是你同法官的單獨申請。法官滿意,便可得此土地,就算未能成功,你對土地的佔用也未必會引起原業主後人的注意,你或可終身繼續佔用土地。 |
但是,在很多的情況下,官司一開打,你多年的佔用情況也為原業主或其後人所知悉。他們會和你打官司,如稍有不慎,例如佔領使用早被人反對過或土地是祖堂地,有機會敗訴之餘,更會被人反告,求法庭命令將你逐出土地,喪失家園。 |
另一方面,如果敗訴,更有機會要承擔對方的律師費。 |
因為,各人如想申請逆權侵佔,應先做好土地查冊,取得足夠意見才開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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